保持距离不好吗

发布时间:2004-3-19 上午 09:08:35 文章摘自:桂林生活网

(李小姐人看上去珠圆玉润、衣着得体,30多岁的她让人有一种安详温馨的感觉,一言一行都让你觉得恰到好处,舒适自然,人显得很理性,尽管讲的是令她觉得不胜烦扰的事,诉说仍显得有条不紊。)


  我和丈夫都是政府公务员,去年11月认识的,今年2月就拿了结婚证。我和夫君都是受过伤害的人,彼此都非常珍惜对方,我也为找到了一个理想的丈夫倍感幸福,但是没想到他的前妻似乎老是在我们身边萦绕不去。

  夫君1993年第一次结婚,女方是初中毕业的工人,是我丈夫支持她婚后读书进修,电大毕业后又帮她找到某高校行政人员的职务,2000年他们共同买下了学校的集资房。2002年的4月份,丈夫前妻突然坚决要求离婚,离婚后丈夫才发现前妻早在外面交有一个男朋友,两人很快就正式同居了,这个男友比前妻大21岁,而且很富有。

  丈夫约前妻出来通知她已经有女友并且准备结婚时,前妻当场就哭了,我听到这事就感到颇为不快。从那天起,她就是我生活中挥之不去的一道阴影。她常在我们约会时打我丈夫的电话,问他在哪里,在办什么事,要求要看孩子。不顾时间地点地要求把孩子送到她家,有一次为了按她要求的时间赶到,我们不得不花了30多块钱打的。她还喜欢在晚上吃饭的时候打电话来,让孩子接听, 一讲就是半个小时,也不知道她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,孩子接完电话常常掉眼泪,情绪也变得很不好,饭也吃不下。

  丈夫的儿子今年6岁,这个孩子对我很重要。由于种种原因,我这辈子不准备再生孩子,结婚前我和丈夫就商量好了,我们全力带好这个唯一孩子。我觉得前妻的做法对孩子是一种伤害,经过数次协商,我们签下一份协议,约定了探视孩子的时间和次数。协议签订以后并没有减少麻烦,前妻打电话向丈夫的妹妹哭诉,说我虐待孩子,又到处打听孩子的情况,宣扬我不让她见孩子,还托人劝我生个自己的孩子。

  离婚时他们双方协议把房产、财产共同赠送给小孩,我与丈夫结婚以后就住在那套集资房里。孩子入学时学校要求出示房产证,我这才发现房产证在丈夫前妻手里。因为老公要出差,孩子急着办入学,我只好拿着老公写的字条到单位去找她,我请她办公室的同志代为转达,结果她说“叫她自己来见我!”见到我以后,她破口大骂:“你住我的房,用我的家电,睡我的床,你不要脸!”后来还找到学校房管处,说房子被前夫占了,要求停水停电停电视。

  今年9月,丈夫的前妻向法院起诉,说探视协议不公平,要求随时探视,并且寒暑假、三个长假的一半、周末都要跟她过,几乎要占据孩子大部分业余时间,我想,那我不是成了保姆了?只管负责帮她带孩子?为了应诉我们不得不花钱请了桂林市最好的律师,丈夫花了很多时间取证,虽然开庭以后她提出撤诉,到底又把我们折腾了一次。

  我也想过前妻为什么老是跟我们过不去,后来我听说,因为房子是房改房所以无法造成转让、赠送的事实,孩子10岁以后可以自己选择跟随父母的哪一方,我觉得她其实是想控制孩子,想在10岁以后通过孩子的选择得到大部分财产。因为如果她真的是想要孩子,为什么不与我们争抚养权,反而在探视时间上纠缠不休呢?

  当初我和丈夫结婚的时候我就对孩子说过,你有两个妈妈,你叫我阿姨或者叫李妈妈都可以,日久见真情,现在孩子一口一个妈妈地叫我,见到我就很自然地伸手要我抱,看到孩子跟我这么亲,我感到很欣慰。

  丈夫也很抱歉没有处理好“遗留问题”,但这伤害不是他带来的,我跟丈夫说,我们应该是一家三口,不是撇开孩子的两个人,也不是加上“她”的四个人。

  我把这个故事讲出来就是为了让她知道,我不打算生孩子,我会把这个孩子当亲生儿子对待,即使以后孩子归了她,我也会把他当作是亲生的一样去探视。不管怎么说,我们已经有各自的生活,大家保持距离互不干扰不好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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